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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护司法公正促进社会发展的重要力量

——访全国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主任委员何椿霖

郭晓宇

中国人大网 www.npc.gov.cn日期: 2005-06-09浏览字号: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自5月中旬开始,全国人大常委会对律师法进行执法检查。围绕律师依法履行职责、律师执业环境、律师队伍管理等问题,执法检查组分赴北京、吉林、江苏、广西、陕西等地检查律师法的贯彻实施情况。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全国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主任委员、赴广西检查小组组长何椿霖对法制日报记者谈了他对广西之行的感受。
  广西是地处我国西南边陲的少数民族自治区。在许多人印象中律师事业的发展可能受到经济发展条件限制而显缓慢。何椿霖说,这个印象要更新了。律师法实施八年来,广西的律师队伍不断壮大,律师事务所从1997年的211家增加到目前的329家,专职律师从1101人增加到2506人;律师办理诉讼及非诉讼业务20余万件,为当事人避免和挽回经济损失近百亿元;办理法律援助案件4.2万件,提供法律咨询13.7万多人次;律师的法律服务领域从最初的参加诉讼拓展到代理房地产、金融、知识产权、高新科技、企业重组兼并等方面的诉讼、非诉讼业务。在中国——东盟博览会的举办、自治区重点工程项目的建设、南丹“7·17”特大透水事故的处理等重大事项中,都有律师参与。律师法律服务的触角涉及社会政治、经济和生活的各个领域,为广西的改革、开放和发展做出了积极的贡献。事实证明,律师是维护司法公正促进社会发展的一支重要力量。应该说,律师法在广西的贯彻实施是比较好的,对规范律师执业行为和完善法律服务,保障律师依法执业,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促进司法公正,都发挥了重要作用。
  针对记者提出的律师执业“会见难、取证难、阅卷难”问题,何椿霖说,对这个问题各有关方面有不同看法。律师对“三难”反映强烈,而公检法机关认为他们做了大量工作,最大限度地为律师依法履行职责提供方便,双方感受差距比较大。对这个问题要从正确理解法律、严格执行法律等方面解决,也需要双方相互理解、换位思考,依照法律和规定履行自己的职责,并为对方履行职责创造条件。对这个问题全国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将与各有关方面专门研究,大家齐心协力把它处理好。何椿霖认为,广西的律师事业还有很大的发展空间。从广西现代化建设发展的需要看,广西律师数量还是偏少而且地区分布不平衡。每万人拥有律师的数量,广西是全国平均水平的56%,而广西70%的律师又集中在南宁、柳州、桂林三市的城区,有4个县还没有律师。律师队伍的整体水平还不能完全适应社会发展的要求,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也有待提高,律师队伍的规范化管理也有待进一步加强。我们将在汇总整理检查情况的基础上,就进一步贯彻实施好律师法提出建议。
  何椿霖说,执法检查是人大及其常委会开展法律监督和工作监督的行之有效的形式,已经作为各级人大常委会的一种经常性的监督制度确定下来,对改善执法环境和督促、推动“一府两院”工作发挥了积极作用。今后,执法检查要进一步提高检查的质量,突出重点,注重实效,并与舆论监督、群众监督更好地结合起来。
        来源:法制日报  2005年6月9日
        中国人大网  2005年6月9日        责任编辑  向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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