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黑龙江代表团讨论完善人大监督。检察日报记者谢文英 摄
3月9日下午,拥有102名代表的黑龙江代表团开始审议全国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3点整,部分代表聚集在中苑宾馆恒苑厅,给完善人大监督提建议。
“监督法经过20年的研究制定出来了,不容易!物权法反复推敲了13年,最终也出台了,不简单!”由于见证了这些法律的制定过程,全国人大代表、黑龙江省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王宗璋对全国人大的立法工作感触颇多。
“为什么监督法实施以后,到人大上访的百姓多了?”说到这儿,王宗璋先讲了一个事例:有位老人上访两年没有结果,在几乎绝望的时候找到了当地人大常委会,在人大监督之下,罪犯最终被绳之以法,老人也再没有上访。“这说明人民群众对人大监督是认可的。但同时也反映了另外一个问题,人大对一府两院的监督力度还有待加强。”王宗璋说,完善人大监督还有很多事要做。
“完善就要与时俱进。从实践来看,人大立法工作还有待完善。”全国人大代表、黑龙江省大庆市市委书记韩学键说,一部新法的出台,往往会带来一系列问题,如果不及时修改相应的法律法规,就会因为法律冲突而影响执行效果。韩学键建议,在加强立法调研的同时,全国人大应统筹考虑法律的制定、修改和废止,尽量避免法律“撞车”。
来自黑龙江省大庆市人大常委会的展云庭代表对如何行使重大事项监督权提出疑问:“什么是重大事项?省、市、县、乡对重大事项的理解肯定有不同内涵,如果这个不界定清楚的话,监督起来就会产生歧义。”
“还有,到底该如何监督?仅仅靠每年审议一次报告、进行几次专项检查吗?”全国人大代表、黑龙江省伊春市铁力林业局总工程师陈学平认为,人大监督,应在确保正确地监督的基础上,建立一种监督的长效机制,同时可依靠党委、人大、政府和两院的互动。
“我建议增加代表对重大事项的参与度。”全国人大代表、黑龙江省哈尔滨市检察院副检察长孙桂华说,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增加了一些代表列席的名额,但是对于比较重要的法律,建议再多增加些列席名额。(谢文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