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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面临四大问题

中国人大网 www.npc.gov.cn日期: 2007-06-29浏览字号: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新华网北京6月28日电(记者周婷玉、邹声文)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路甬祥28日在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报告义务教育法执法检查情况时表示,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新机制开局良好,但在实施过程中仍面临许多问题。  

        义务教育法规定,农村义务教育所需经费,由各级人民政府根据国务院的规定分项目、按比例分担。

        路甬祥说,中央和省级政府对农村义务教育的投入大幅增加,成为义务教育财政体制的主要组成部分。2007年全国各级财政安排农村义务教育经费预算达到2235亿元,比上年增加了354亿元。  

        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新机制的实施还减轻了农民的教育负担。据教育部统计,2006年新机制实施第一年就直接减轻农民经济负担100多亿元,西部地区约有20万辍学学生重返校园。  

        从执法检查情况看,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新机制在实施过程中还面临着一些困难和问题:  

        --预算内生均公用经费偏低。实施新机制后,中西部地区农村中小学公用经费虽比改革前有所提高,但只能维持学校基本运转,不能满足实际需要。  

        --校舍等基本办学设施还相对不足。一些农村学校的宿舍、食堂、运动场地和卫生设施达不到基本要求,至今还有两三个学生挤一张床铺的现象。  

        --一些地区的教师实际收入有所下降。实行新机制后,由于严格了公用经费开支范围并制止了乱收费,一些地区教师实际收入有所下降。  

        --对贫困寄宿学生的生活补助覆盖面小、补助标准低。目前,全国享受寄宿生生活补助的学生约占寄宿生总数的29%,补助标准约为每人每年300元,平均每天只有一元钱。

        来源:新华网  2007年06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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