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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务司法委员会调研组到甘肃定西调研

中国人大网 www.npc.gov.cn日期: 2008-07-16浏览字号: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定西日报讯(记者刘佳丽)7月10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全国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主任委员黄镇东一行就我市人民陪审员制度实施情况进行调研指导。

  市区两级法院、司法、人大等部门负责人结合各自实际,就本部门实施人民陪审员制度情况向调研组进行了汇报。市上领导杨子兴、李旺泽、位志荣、韩中林、陈尊峰、时春明、郭维团及市政府秘书长陈国栋出席汇报会。汇报会由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张敏政主持。

  2005年5月1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完善人民陪审员制度的决定》实施后,既填补了我国现行《宪法》

  对人民陪审员的立法空白,也是对《人民法院组织法》的具体完善。目前,全市7个基层人民法院均选任了人民陪审员,共选任人民培审员38名,共计有28名人民陪审员参加了省法院组织的人民陪审员培训班。自选任以来,人民陪审员共参与审理案件207件。

  调研组在听取我市人民陪审员管理制度的建立和运行情况,以及取得的成效和存在的问题等方面的汇报后指出,人民陪审员制度是促进民主法治建设、推进人民当家作主、参与国家管理的重要方式,对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公正、高效、权威的社会主义司法制度有着重要作用。人民陪审员来自群众,了解民情,注重以社会道德标准评判案件,对当事人的调解作用显著,是多元化解决矛盾纠纷的有效途径,能更好地弥补法院审判人员不同专业领域的知识缺陷,更有利于公正裁判,提高案件质量。要提高对人民陪审员制度的认识,重视这一工作;在选任工作上,要根据定西实际,体现广泛性,充分调动广大民众的积极性。同时,要为陪审员制度的落实提供经费保障;要完善制度、加强管理,将群众自荐、单位推荐、人大考察、选任竞争四个方面结合起来,全面考察陪审员的思想政治、道德品质、社会公德,确定合格的人民陪审员。

  来源: 定西日报2008年7月15日
责任编辑: 余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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