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新闻>>地方人大>>浙江>>新闻报道

绍兴市人大常委会调研道路交通安全法贯彻实施情况

中国人大网 www.npc.gov.cn日期: 2008-09-04浏览字号: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根据绍兴市人大常委会2008年监督工作计划安排,近日,绍兴市人大常委会吕斌副主任带领部分常委会委员就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浙江省实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以下简称“一法一条例一办法”)情况进行了调研。

  从调研情况看,2004年以来,“一法一条例一办法”相继颁布实施,各级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高度重视,在宣传和落实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强化道路交通安全管理,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维护道路有序、安全、畅通,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等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绍兴市交通事故起数、事故死亡数、受伤人数、直接经济损失数等四项指标连年下降,尤其是道路交通死亡事故已连续五年实现了“零增长”目标。

  调查认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虽然总体情况良好,但在贯彻实施“一法一条例一办法”工作中仍然存在一些问题和薄弱环节:交通安全意识和遵守法律法规自觉性尚须提高,交通执法和管理的难度越来越大,城市交通道路、设施存在不少薄弱环节,对一些新出现的问题部门管理不够有力,法律规定的一些要求尚未得到较好落实等。

  调研组建议:一要进一步加大宣传教育力度。各级各部门要把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工作摆上更加重要的位置,探索、运用多种有效形式加大宣传力度,扩大教育深度和广度以及渗透力,增强宣传效果。二要进一步重视交通道路和设施的规划、建设。政府应当依法、科学地制定道路交通建设规划和实施步骤,建立完善规划实施的保障机制。要进一步加大资金投入,加强路网建设与改造,构建立体交通格局。三要进一步理顺管理体制,加强职能部门之间的协调配合。政府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与总体协调,充分发挥联席会议作用,理顺道路管理体制,明晰道路建设、管理中各部门的职责, 避免职能交叉,管理混乱情况的发生。四要进一步重视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执法队伍建设。要坚持严格执法、文明执法和热情服务的有机结合,通过加强业务培训和岗位练兵,不断提高执法水平、服务质量和处事能力。(绍兴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 徐金泉

  来源: 浙江人大网 2008-09-03
责任编辑: 沈娟
相关文章
绍兴市六届人大三次会议收到议案建议251件
浙江绍兴:处理劳动争议,5名外来工当上协调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