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五次会议闭幕,会上表决通过了《浙江省志愿者服务条例》、《浙江省全民健身条例》、《浙江省气象条例》等条例,和老百姓生活息息相关,都将于明年实施。
《浙江省志愿者服务条例》
当志愿者考公务员优先录用
《浙江省志愿者服务条例》将于明年3月5日实施,条例规定,每年“学雷锋日”也将成为“浙江省志愿者日”。 为了更好地保障志愿者的权益,激励社会各界积极参与志愿者活动。条例中还设置了激励机制,其中包括,鼓励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在招考公务员或者招聘人员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聘用对志愿服务有贡献的志愿者。教育部门、学校和有关社会团体应当将青少年参加志愿服务活动情况纳入考核评价体系。
《浙江省全民健身条例》
节假日可以免费到学校去健身
《浙江省全民健身条例》将于明年1月1日实施,条例中规定学校的室外体育健身设施,在法定节假日、寒假、暑假和其他适当的时间,应向公众开放。公园和具有晨练场地的景点,应当向公众晨练活动开放,并公布开放时间。同样被规定免费开放的还有公共体育设施。
《浙江省气象条例》
安装太阳能热水器不能影响雷电灾害防护装置
《浙江省气象条例》将于明年1月1日实施。条例中明确按照国家和省规定必须要安装的雷电灾害防护装置,应当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建(构)筑物安装的户外广告、太阳能热水器、信息接收装置等设施,不得影响建(构)筑物雷电灾害防护装置的功能。
来源:杭州日报 2007-11-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