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宣威市人大常委会新任命干部要过法律关

中国人大网 www.npc.gov.cn日期: 2010-08-24浏览字号: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日前,云南省宣威市人大常委会召开常委会第24次会议,对新任命的市建设局局长,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副主任和民工委副主任,会前就组织了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两部法律法规统一考试,考试合格后,主任会议才决定提请常委会任命。

  这是人大常委会任命干部工作的新尝试,对任命的领导干部进行法律法规考试,及格后才提请常委会任命,不及格的通过一次补考,如果不及格,就不在进行任命,主要是为了激励“一府两院”及职能部门的领导干部要认真学习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才能依法行政,公正司法,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地发展。

  

来源: 云南人大网  2010-08-23 责任编辑: 刘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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