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理日报讯(记者杨艳玲) 10月27日至28日,大理州十二届人大常委会在下关举行第十一次会议。州人大常委会主任字国顺主持会议。
州十二届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杨宴君、张如旺、尚榆民、刘世兴、彭增梅、陆璐及常委会组成人员出席会议;州人民政府副州长程云川、州中级人民法院院长黄为华、州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普赵辉,州经委、州外事办、州卫生局、州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主要领导,州人大常委会机关副处以上领导干部,不是州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的县人大主任,各县市人大常委会1名副主任,以及4名州十二届人大代表列席会议;州中级人民法院、州经委、州外事办、州卫生局、州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各1名公民应邀到会旁听。
会议应到会37人,因病因事请假2人,实际到会35人,符合法定程序。
会议期间,分别召开了州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一次全体会议、第二次全体会议和州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
会议听取、审议和通过了州人民政府提请审议的关于促进全州中小企业发展情况的报告、全州外事工作情况的报告、全州城乡医疗保险工作情况的报告、《关于提请审议关巍公路建设等三个项目向建设银行大理州分行申请搭桥贷款有关问题的议案》、《关于提请审议全州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建设项目2009年州级财政配套缺口资金向富滇银行申请贷款的议案》、黄永华同志免职的议案以及州中级人民法院关于加强行政审判工作情况的报告,作出了相应的审议意见和决定。通过了关于确认主任会议许可省人民检察院对州人大代表黄永华采取强制措施的决定,并进行了人事任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