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日上午,自治区九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在拉萨召开。
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尼玛次仁主持会议。
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嘎玛、周春来、宋善礼、格桑次仁、赵正修、董明俊、马如龙出席会议。
会议首先通过了本次会议议程,听取了自治区党委组织部副部长邹立所作的有关任命事项的说明;听取了自治区人大法制委员会副主任委员次仁多吉所作的关于《西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办法(修订草案二审稿)》审议结果的报告;听取了自治区人大法制委员会副主任委员王爱立所作的关于《西藏自治区就业促进条例(草案)》修改情况的报告;听取了自治区公安消防总队政治委员琼色所作的关于《西藏自治区消防条例(修订草案)》的说明;听取了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内务司法工作委员会主任边巴次仁所作的关于《西藏自治区消防条例(修订草案)》审议意见的报告;听取了自治区政府副秘书长格桑玉珍所作的关于自治区九届人大二次会议代表提出的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
自治区副主席多吉泽仁,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边巴拉姆,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常务副检察长索达,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人大专门委员会副主任委员,人大常委会工作委员会、地区工作委员会负责人,拉萨市人大常委会负责人,部分自治区人大代表以及与本次会议议题相关的自治区有关部门负责人列席会议。(玉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