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新闻>>地方人大>>西藏>>新闻报道

西藏自治区人大检查组在昌都检查森林法实施情况

马如龙带队

中国人大网 www.npc.gov.cn日期: 2008-07-16浏览字号: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日前,由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马如龙带队的区人大常委会《森林法》执法检查组深入昌都地区多个县,就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和《西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办法》等情况进行实地检查及调研。

  检查期间,执法检查组先后深入左贡、芒康、昌都、类乌齐4县进行实地调研,对各县封山育林等造林绿化情况,经济林、森林生态旅游等林业产业发展情况进行检查,并对各县森林保护和管理的基本情况,林地保护和管理中存在的问题等进行了调研。

  在听取了昌都地委、行署相关汇报后,检查组对昌都地区贯彻实施《森林法》和《实施办法》的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马如龙指出,近年来昌都地区林业工作管理责任制得到层层落实,广大干部群众的法制观念和林业生态保护意识得到增强,实现了林业发展与增加群众收入的有机统一,农牧民安居工程木材供应工作措施得力,成效显著。

  就进一步做好昌都地区林业工作,马如龙指出,要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抓好林业人才科技队伍建设,以科技推动林业发展;进一步加强经济林建设,增加农牧民收入;严格执行农牧民安居工程户均木材使用标准;按照有关规定,做好国家重点野生动物造成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失补偿工作。

  据了解,1998年以来,昌都地区累计完成封山育林14.15万公顷,相继建成了察雅县骆驼山、芒康县曲孜卡经济林木基地等一大批人工造林示范工程。从2000年正式启动国家天然林保护工程至今,昌都地区新增森林面积2.07万公顷,森林覆盖率达到39.23%。(常川)

  来源: 西藏日报 2008-07-16
责任编辑: 李杰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