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把促进民族团结进步贯穿人大工作始终

中国人大网 www.npc.gov.cn日期: 2009-10-15浏览字号: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10月14日上午,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党组中心组集体学习,传达第五次全国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及全国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经验交流会精神。自治区人大常委会主任艾力更·依明巴海指出,要紧密结合人大工作实际,深刻领会、认真贯彻落实会议精神,积极投身民族团结进步事业,自觉把促进民族团结进步贯穿于人大工作的各个方面,落实到依法行使职权的各项工作当中,推进自治区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创新发展。

  大家在学习讨论时认为,胡锦涛总书记在第五次全国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上的重要讲话是做好新形势下民族工作的纲领性文件,是在新的起点上推进民族团结进步事业的行动指南。要深刻领会好胡锦涛总书记对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巨大成就的系统总结,准确把握对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基本经验的科学概括,增强做好新疆民族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切实把认识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关于民族工作的部署和要求上来。

  艾力更·依明巴海说,人大系统各级领导干部要深刻认识推进民族团结进步事业的极端重要性和现实紧迫性,始终牢牢把握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这个民族工作的主题,深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自治区人大常委会要依据人大工作的性质和特点,按照自治区党委的安排部署,在依法履行立法、监督等职权中创新工作思路,创造性地抓好会议精神的贯彻落实,拿出具体措施和实施意见。要做好民族团结教育工作,使党的民族理论和民族政策、国家民族法律法规为广大干部群众所掌握,增强广大干部群众维护民族团结的自觉性和坚定性。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将加快有关促进民族团结进步事业方面的立法调研,为维护自治区社会稳定、加强民族团结、促进经济发展提供更加有力的法律支持。

  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阿勒布斯拜·拉合木、杜秦瑞、栗智、马明成及秘书长尼相·依不拉音参加了学习。(王新红)

  来源: 新疆日报 2009-10-15 责任编辑: 李杰
print  close  top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