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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自治区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闭幕

中国人大网 www.npc.gov.cn日期: 2008-10-06浏览字号: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自治区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9月28日上午闭幕

   天山网讯(记者赵军摄影报道)9月28日上午,自治区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完成各项议程后闭幕。

  自治区人大常委会主任艾力更·依明巴海主持会议。

自治区人大常委会主任艾力更·依明巴海主持会议

  会议审议通过了《自治区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条例》,审查批准了《乌鲁木齐市法制宣传教育条例》,还通过了有关人事任免事项。

  艾力更·依明巴海在会上指出,自治区人大常委会要按照中央和自治区党委的要求,深入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常委会领导班子、组成人员和机关广大党员干部要迅速行动起来,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的决策部署和自治区党委的工作安排上来,紧密结合人大常委会和机关工作实际,扎扎实实开展好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通过学习实践,要着力转变不适应科学发展观的思想观念,提高依法履行职权、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的能力,着力解决影响立法质量、监督实效的突出问题,促进人大工作制度化、法制化、规范化,推进依法治区进程,保障和促进自治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艾力更·依明巴海强调,自治区各级人大常委会和地区人大工委要深入学习贯彻自治区干部大会和自治区第五次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精神,坚定不移地维护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要站在反分裂斗争的第一线,充分发挥地方国家权力机关的职能作用,积极配合各级党委抓好维护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的工作,加强党的民族、宗教政策和反分裂斗争的宣传教育。要认真研究新形势下推进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对地方立法的需要,加快与反分裂斗争形势、与民族团结进步事业相适应的地方立法工作。

  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张国梁、阿勒布斯拜·拉合木、杜秦瑞、栗智、乃依木·亚森、买买提明·牙生、马明成,秘书长尼相·依不拉音出席会议。

  自治区副主席戴公兴、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负责人、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哈斯木·马木提,部分在乌鲁木齐的全国人大代表、自治区人大代表,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各工作部门负责人,自治州、市人大常委会、地区人大工作委员会及自治区人民政府有关部门负责人列席会议。

  来源: 天山网 2008-09-28
责任编辑: 唐志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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