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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自治区第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立法遏制家庭暴力

中国人大网 www.npc.gov.cn日期: 2008-09-26浏览字号: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新疆新闻在线网9月26日消息(记者 沈媛 实习生 钟琳):本周,《自治区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规定(草案)》将提交自治区十一届人大常委会五次会议审议。

  调查显示,我区家庭暴力事件近年呈上升趋势,家庭暴力案件的投诉量从2004年的1080件增加到了2007年2032件,占到妇联信访比列的35%,家庭暴力案件中95%的受害者是妇女,成为一大社会问题。目前,制止家庭暴力在立法上仍有不足。自治区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副主任李建新:"从目前的立法现状来看,现行法律主要适用对施暴者进行事后制裁,缺乏对家庭暴力正在发生及持续过程中的救济措施,而且现行法律着重于制裁造成严重后果的暴力行为,对于多发性的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家庭暴力行为缺乏措施。多数妇女在受到暴力的时候无法求助或求助无门。"

  即将审议的《自治区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规定(草案)》对国家有关法律的进行了补充,完善了禁止家庭暴力的法律制度。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内务司法工作委员会副主任秦维:"《规定(草案)》突出了预防的内容,明确规定将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范畴,并在普法、宣传、教育、对家庭暴力劝阻调解和家庭暴力受害人的救助等方面作了具体规定。"

  来源: 新疆新闻在线 2008-09-26
责任编辑: 唐志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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