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5日,喀什地区人大工委召开委员会议。会议宣读了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关于对喀什地区人大工委部分委员的任免通知,向新任命的6名委员颁发了《任命书》。学习了地区人大工委新修订的《喀什地区人大工委组成人员工作守则》、委员的工作内容和工作方法,并就委员进一步加强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相关法律法规和人大业务知识的学习,增强人大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更好地依法履行职责等方面提出了新的要求。
多年来,喀什地区人大工委各位委员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地区工作委员会工作条例》的规定,认真开展对“一署两院”的监督工作,为推动地区的依法治区进程、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发挥了积极的作用。近年来,部分地区人大工委委员因工作等原因,无法正常行使地区人大工委委员的工作职责。为确保地区人大工委会议的参加人员符合法定人数,确保会议审议的质量和效果,地区人大工委经请示地委,并经自治区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通过,对地区人大工委委员进行了调整和充实。目前,调整后的喀什地区人大工委委员共11人。
喀什地区人大工委主任孜乃提·吾买尔,副主任李青、阿不都热西提·玉素音,秘书长艾尼瓦尔·吾布力卡斯木等人大工委组成人员参加了会议。
会后,地区人大工委为新任命的各位委员赠送了《宪法》、《监督法》等人大工作工具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