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日报讯 (记者 周华婷李志远)11月27日上午,区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二十一次会议,听取并审议通过有关报告、议案等。
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杨凯主持会议。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高廷印、王金成、丁巨波、李玉梅出席会议。常务副区长李清、区人民法院院长赵铮、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齐冠军列席会议。
会议首先听取并审议通过了区人民检察院关于民事行政检察工作情况的报告。
会议审议了区人民政府关于对区人大常委会审议汉沽区2009年上半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报告所提意见落实情况的书面报告、区人民政府关于对区人大常委会审议汉沽2008年区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所提意见落实情况的书面报告、区人民政府关于对区人大常委会审议汉沽区第十五届人大四次会议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所提意见落实情况的书面报告、区人民政府关于对区人大常委会审议汉沽区城乡环境整治工作报告所提意见落实情况的书面报告。
会议听取并审议通过了区人民政府授权天津市汉滨投资有限公司发行公司债券用于汉沽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议案、区人民政府委托天津鑫利大通投资有限公司申请渤海银行贷款用于大田示范小城镇建设项目的议案、区人民政府授权天津市汉滨投资有限公司申请渤海银行贷款用于滨海物流加工区建设项目的议案。
会议听取并审议通过了区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孙晓民代表的代表资格终止的报告及其公告。
会议最后听取了关于列席天津市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有关情况的汇报。
区人大常委会各室、委负责同志,人大各街工委主任,政府办公室、督查室、财政局、审计局、市容委、综合执法局负责同志,各镇人大专职副主席、部分区人大代表列席会议。
(周华婷 李志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