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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人大常委会举办食品安全法报告会

中国人大网 www.npc.gov.cn日期: 2009-06-02浏览字号: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人民网·天津视窗6月1日电:昨天,天津市人大常委会在天津礼堂中剧场举办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报告会。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刘胜玉,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李亚力、李润兰,市人大常委会秘书长王世新出席会议,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副主任信春鹰作了专题报告,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左明主持会议。

  2009年2月28日,第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将于6月1日起施行。食品安全法是我国法律体系中一项起支架作用的重要法律,是关系民生,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的一部十分重要的法律。全国人大常委会已将食品安全法作为今年执法检查的重点项目之一。

  信春鹰在报告中就食品安全法的立法宗旨、基本原则、规范的主要内容作了深入细致的讲解。与会同志一致认为,认真领会好报告精神,对于进一步深入学习、贯彻、实施食品安全法必将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

  左明在讲话时说,食品安全法体现了预防为主、科学管理、明确责任、综合治理的食品安全工作指导思想,确立了以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和风险评估制度为基础的科学管理制度,为全面加强和改进食品安全工作,实现全程监管、科学监管,提高监管成效、提升食品安全水平,提供了法律制度保障。

  左明指出,要从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和建设责任政府的高度,从维护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目的出发,充分认识食品安全法实施的重要意义。要把宣传贯彻食品安全法作为一项重要工作列入议事日程,把实施食品安全法作为一项长期工作抓紧抓好、抓出成效。要采取多种形式,广泛深入宣传食品安全法的立法宗旨和主要内容,增强人民群众的食品安全法律意识和监督意识,为法律的贯彻实施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和社会环境。各有关部门、单位和经营者,要努力做到依法行政、依法管理、依法经营,为全面提高我市的食品安全水平做出贡献。(张志方 刘冬梅)

  来源: 人民网·天津视窗 2009-06-01
责任编辑: 李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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