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5月22日天津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通过)
任命刘广炬、张愈、邢振纲、王之球为天津市人民代表大会法制委员会委员。
免去张中华的天津市人民代表大会农业与农村委员会副主任委员职务。
免去卫彦明的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