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千阳县人大常委会把代表工作作为人大基础工作来抓,不断创新工作机制,认真办理和督办代表建议,由“答复型”向“落实型”转变,用实实在在的效果羸得代表满意。
一、夯实办理基础,着力打造“精品建议”
为了提高代表建议的质量,千阳县人大常委会从基础工作抓起,认真研究,采取得力措施,严把代表提出建议关,确保代表提出高质量的意见、建议:
1、强化培训,让代表有的放矢。换届后,针对新当选代表多、业务不熟悉的现状,在县人代会召开前夕,县人大常委会委托各乡镇、各代表小组对全县人大代表开展专题培训,除学习监督法、代表法、地方组织法等法律法规外,对代表代表如何提出高质量的议案、建议进行了业务辅导,并明确了提意见、建议应把握的“四性”原则:一是全局性。每件议案、建议必须着眼于全县改革发展稳定大局,着眼于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着眼于经济社会迫切需要解决的重大问题,不能因本部门、本单位或个人的局部利益而“一叶障目”;二是准确性。议案、建议的撰写要实事求是,案由要合理合法,案据要条理清楚,数据准确,说理充分,不能道听途说或“假、大、空”;三是规范性。按格式要求填写,字迹工整,一事一议,内容完整;四是可行性。建议提出的解决途径既要考虑承办单位的职权范围,又要考虑其实际办理能力,使其可以办到或可能办到。
2、创造条件,让代表知情知政。为了让代表熟悉民情、乡情、县情,县人大常委会积极为代表拓宽知情知政创造条件。一是坚持邀请县人大代表列席常委会会议,使其了解本行政区域内的重大事项和“一府两院”工作情况;二是坚持组织代表参与执法检查、工作视察、专题调研等活动,让基层代表掌握、了解全县工作动态;三是坚持开展“走访代表月”活动,每年七月份,常委会组成人员登门走访代表,通报政情,面对面听取代表呼声和意见。从而,使代表从“无话可说”变成了“有话要说”,增强了建议的针对性和准确性。
3、及时整理,让建议精益求精。在每年的代表大会期间,代表提出的建议较多,涉及面广,在交办、转办前,我们及时组织人员进行整理。一是深入实地调查研究。人大常委会安排有关各工作机构认真调查了解,核实有关数据,剖析深层次问题,探讨解决办法,以此充实案由案据;二是把握重点逐条筛选。县人大常委会议案审查委员会对收集议案、建议逐条讨论,分类甄别,将内容相同的进行归纳合并,并根据相关内容,将有些议案转作重要建议,使重点更加突出,便于相关部门办理。三是精心编写打印成册。对所有建议集中整理,力求案由鲜明、案据充分、逻辑严谨、用词准确、书写规范、要求合理,力争每条建议都打造成“精品”,并尽快汇编成册,为办理工作奠定良好基础。
二、强化办理责任,建立办理考评机制
代表建议整理后,我们抓早动快,努力做到尽早交办、转办。经过多年实践,形成了交办、督办、反馈、检查等一系列制度,为稳步推进办理工作提供了切实可行的制度保证。
1、加强领导,形成办理工作活力。在代表建议交办会上,除县人大常委会领导参加外,请县委、政府的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参加并讲话,统一思想,提高承办单位对办理代表建议的认识。代表建议办理实行部门主要负责人、部门分管领导和具体承办人分级负责制,明确提出办理时限、办理效果,使各承办单位变压力为动力,形成办理工作活力。
2、明确职责,靠实办理工作责任。在交办会上,县人大常委会对代表建议办理工作提出明确要求,靠实工作责任,充分发挥其主体作用。要求承办单位要把办理工作列入本单位的重要议事日程,做到“四个落实到位”,即:明确办理内容、时限,任务落实到位;安排政策熟、业务精、责任心强的同志具体负责办理工作,人员落实到位;制订工作方案,探讨解决办法,多方筹措资金,措施落实到位;对一些涉及两个或两个以上承办单位的建议,加强沟通与协调,形成一致意见,责任落实到位。
3、创新思路,考评办理工作效果。对每一件代表建议的办理,县人大常委会提出必须做到高标准、严要求,在抓落实上下功夫。对于能够解决的,要立即解决;因政策或客观条件限制暂时无法解决的,要做好解释工作;对创造条件有望解决的,要分期分批解决。每年年底,县人大常委会组织调查组,在全面调查的基础上,听取县政府相关专项报告后,对“一府两院”代表建议代表工作进行认真审议,并将“一府两院”办理情况打印成册,在代表大会上作为参阅文件发送到代表手中,让代表评判办理工作。
三、突出工作重点,加强建议督办力度
代表建议交办后,县人大常委会主动出击,迅速展开督办工作,把建议的落实当作为“争先创优”、为群众办实事、谋利益的硬指标来抓。
1、完善制度,规范办理程序。县人大常委会在不断总结经验的基础上,积极探索代表建议办理工作的新途径,形成了《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的办法》,详细规定了办理时限、办理程序、办理责任,用制度进一步规范办理工作,使代表建议办理程序有章可循,办理结果有了明确的标准。
2、齐抓共督,形成办理热潮。代表的建议来源于来源于群众的意愿和要求,涉及县域经济的各个部门、社会活动的各个领域、人民生活的各个方面。县人大常委会根据各工作机构分工,合理分工,划片包干,规定督办时限、督办效果,对口督办。从而,形成人人参与代表建议督办工作新格局。
3、重点突破,攻克办理难点。代表建议中,有些问题是个性的,有些是共性的;有些是新发现的矛盾,有些是屡提未办的“老大难”。我们紧紧抓住主要矛盾,突出督办重点,筛选出重点建议,实行分管副主任、分管副县长及职能部门主要负责人相结合的联合督办机制。
四、创新督办方法,办理过程“阳光操作”
多年来,县人大常委会不断创新方法,实行开门办理和督办,让代表参与办理和督办的全过程,面对面探讨建议落实的途径和方法,有力促进了办理进度,提高了办理质量。
1、把提建议代表“请上来”。每年6月份,县人大常委会与县政府联合督办代表建议,把领衔提出建议的代表请上来,分别到承办代表建议较多的单位召开座谈会,让人大代表与承办单位的负责人面对面地交换意见,共同研究解决问题的方案,争取问题能够得到及时解决,对因为受条件制约无法及时办理的,向代表作出详细的解释说明争取代表谅解和支持。
2、把承办单位“带下去”。每年11月下旬,县人大常委会组成调查组,带着各承办单位负责人走下去,到各镇和相关单位征求代表对每一条建议办理工作的意见。走访、座谈中,承办单位虚心采纳代表和群众意见,对一些不切实际的办理方案进行了调整,使建议再一次得到了落实。
3、把建议办理结果“摊开来”。每年,县人大常委会都要将听取和审议“一府两院”办理代表建议工作情况作为常委会会议的一项重要议题。在组织调查组深入开展调查的基础上,形成调查报告,调查报告中,不仅肯定充分“一府两院”在办理工作中的好做法、好经验以及所取得的成绩,而且实事求是地指出存在的突出问题。县人大常委会会议上,各位组成人员在认真听取县政府关于代表建议办理工作情况的汇报和人大常委会调查组的调查报告后,将代表建议办理结果“摊开来”,认真开展审议,毫不忌讳地指出问题,提出意见,并将审议意见在会后以书面形式送“一府两院”,要求限期落实,使代表建议办理工作真正落到实处,给代表一个满意的答复。(李 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