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阳县人大常委会制定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办法

中国人大网 www.npc.gov.cn日期: 2010-08-27浏览字号: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近日,千阳县人大常委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陕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办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县实际,制定了《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办法》,已经县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18次会议审议通过。本办法共18条,分别从规范性文件的定义、备案范围、报送程序、审查原则等方面作了具体规定,将为县乡政府依法行政、维护法制统一起到很大的促进作用。他们的做法是:一是认真组织学习。组织机关全体人员学习《监督法》和有关法律法规,抽调人员,集中时间,草拟《审查办法》(草案)。二是广泛征求意见。将《审查办法》(草案)予以印发,征求县委、“一府两院”和乡镇人大及常委会各工作机构意见。三是主任会议讨论。向主任会议汇报征求意见情况,出席会议人员认真讨论,提出意见,当会修改。四是常委会会议审议。对制定《审查办法》(草案)作一说明,提请审议,举手通过。(李战平)

来源: 陕西人大网 责任编辑: 杨胜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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