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人大在商洛汉中开展“一法两条例”执法检查活动

中国人大网 www.npc.gov.cn日期: 2010-08-16浏览字号: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冒着高温酷暑,顶着烈日炎炎。8月9日至13日,省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赴商洛、汉中两市,对两市在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和《陕西省节约能源条例》、《陕西省建筑节能条例》(以下简称“一法两条例”)情况开展执法检查活动。检查组组长由省人大常委会委员、财经委副主任委员、预算工委主任谭策吾担任;检查组成员有部分省人大代表、省人大常委会预算工委委员等组成;省住建厅、省发改委、省环保厅等有关部门派员陪同这次执法检查。

检查组先后听取了商洛、汉中市政府贯彻执行“一法两条例”情况汇报。“十一五以来,商洛市”按照落实科学发展观和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的要求,认真执行“一法两条例”、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明确工作重点,严格节能考核,大力发展循环经济,取得了明显成效。2009年,全市万元GDP能耗0.926吨标准煤,比2005年的1.08吨标准煤下降13.92%。四年来,经国家认可的二氧化硫减排项目16个,减排二氧化硫3554.8吨;化学需氧量减排项目8个,减排化学需氧量1516.2吨。

汉中市市委、市政府始终把学习、贯彻实施“一法两条例”作为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富裕汉中百姓的重要工作来抓,紧紧围绕加快率先突破发展和省政府下达的“十一五”万元GDP能耗下降20%刚性目标,加大组织推进力度,强化工作落实,全市节能降耗工作取得明显成效。截止2009年底,全市万元GDP能耗较2005年下降17.28,完成“十一五”节能目标任务的86.4%,超额完成前四年节能目标任务,居全省前列,被省政府评为全省节能先进单位并获50万元奖励,建筑节能目标考核也连续三年获得省级优秀格次。

检查组还深入到商洛市商洛炼锌厂、商洛水泥有限责任公司、汉中市陕西延长中立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汉中分公司、洋县玉虎化工有限责任公司、陕西盛华冶化有限公司、陕西汉中钢铁集团有限公司等企业,实地察看企业在贯彻“一法两条例”过程中,在生产工艺上、节能降耗方面、在节能技改方面等好的经验和创新。

检查组围绕着执法检查的主要内容,每到一处,现场进行问卷调查。通过问卷调查的形式,对“一法两条例”进行了宣传和普及。

检查组对商洛、汉中市在贯彻实施“一法两条例”取得的成绩给予充分肯定。检察组认为,商洛、汉中市“一法两条例”颁布实施后,政府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构,大力发展循环经济,取得了一定成效。

检查组认为,要进一步加强全社会的节能意识,发挥企业的主体作用,在政策上、财税体制上,要建立起节能减排专项资金,应建立监察中心,加大监督力度,下大力气淘汰生产落后工艺,加快节能改造技术步伐,特别是在农村建筑设施方面。在今后的工作中,要进一步统一思想,采用多种宣传手段,普及“一法两条例”,加强节能管理,将宣传、法律、行政手段结合起来。综合运用法律、行政手段,淘汰落后工艺,进一步加大新型节能工业产业结构调整,逐步淘汰高耗能企业。进一步加强人大、法律和舆论监督力度。

(刘子云)

来源: 陕西人大网 责任编辑: 杨胜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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