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人大常委会本月中旬开展《食品安全法》执法检查

中国人大网 www.npc.gov.cn日期: 2009-10-12浏览字号: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刘维隆作动员讲话 桂维民主持

  根据安排,省人大常委会将于近日对我省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情况进行执法检查。10月10日上午,省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召开会议,听取省级有关部门执行该法情况的汇报,安排部署执法检查具体活动。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刘维隆出席并作了动员讲话,桂维民主持会议。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是一部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的重要法律,经全国人大常委会今年2月28日通过,已于6月1日起施行。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的安排,今年9月至11月将对该法实施情况进行检查,我省受委托进行自查。按照省人大常委会关于执法检查的安排意见,全省各市人大常委会已于9月份组织进行了自查,省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将于本次会后赴西安、宝鸡、渭南等市进行重点抽查。

  刘维隆就充分认识开展执法检查的重大意义,全面了解《食品安全法》的主要特点,准确把握执法检查应该关注的重点问题作了讲话,并就搞好这次执法检查提出了具体要求。他说,搞好这次执法检查,是省人大常委会依法进行法律监督的职责所在,也是对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成效的一次检验,各方面要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对人民负责的精神,对待和参与这次检查活动。执法检查组成员要注意掌握相关背景资料,讲究工作方法,深入了解真实情况;省级有关执法部门要主动配合执法检查组开展活动,做好组织协调工作;执法检查组的工作人员要高质量地做好活动安排、后勤保障等服务,细致整理和归纳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各执法检查小组赴有关市进行检查时,要做到轻车简从、廉洁自律,切实保障执法检查取得实效。

  桂维民最后强调,此次《食品安全法》执法检查是常委会履职的重要活动,受到了人民群众和社会舆论的高度关注,检查结果除向全国人大汇报外还将列入省人大常委会会议的审议议程,各有关部门必须切实做好执法检查的安全保障服务工作。宣传报道要及时跟进,除会议报道外还要针对好的做法和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有选择的进行典型报道,增强新闻报道的透明度、生动性和时效性,从保民生、保稳定、保增长的大局出发,更好的推动该项法规的贯彻实施,使人民群众食品安全和企业的合法经营依法得到保护。

  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省卫生厅、省工商管理局、省质量技术监督局、省农业厅、省贸易管理办公室等6部门分别汇报了本系统贯彻执行情况,并就改进工作中存在问题,不断加强普法宣传、健全监管体制、制定食品安全标准等提出了下一阶段的工作计划。

  来源: 陕西人大网 2009年10月10日 责任编辑: 向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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