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强化人大常委会的监督力度,促进“一府两院”认真办理落实人大常委会的审议意见,今年以来,巴州区人大常委会实行审议意见办理备案制度,确保了审议意见的办理实效。其具体作法是:
一张清单,办理要求一目了然。区人大常委会建立了审议意见办理备案表,对每次常委会审议事项实行一事一表。备案登记内容为:审议意见发文时间、审议事项的具体内容、承办机构、审议意见办理落实方案呈报时间、审议意见办结报告时限及过程跟踪记录等。
及时交办,全程跟踪督查。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负责对区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归口分类,以人大常委会文件印发至区人民政府及其所属工作部门或者区人民法院、区人民检察院。“一府两院”在审议意见作出20日内向人大常委会报送办理落实方案。区人大常委会相关工作机构实行对口联系,具体负责审议意见的督办、跟踪检查,并及时向主任会议汇报督办情况,备案表同时进行备案。人大网站将每次的审议意见、办理过程、最终落实情况向社会及时公开。
强化沟通,加强情况反馈。承办单位在审议意办理过程中采取书面反馈办理情况,在必要时,向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汇报等方式进行。区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根据工作需要,随时听取审议意见办理的进展情况,或组织进行调查、视察或检查。对审议意见因特殊原因在规定时限内难以办结的,承办单位或部门提前向区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作出书面报告,由主任会议决定是否可以延期办理,必要时应提请区人大常委会决定。
定时报告,照单销号。区人大常委会按照备案表单上所列的时间,安排听取和审议办理落实情况报告并测评。常委会组成人员对审议意见办理情况满意度未达到60℅的,则限定时间,责成承办单位重新予以办理,并在备案表内予以注明。(四川巴州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张宇 杨浩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