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材价格实施临时价格干预措施,实行政府集中采购,与各援建单位建立联系人制度……在昨(22)日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上,省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和《四川省价格管理条例》实施情况的报告建议,一手抓价格监督,一手抓帮扶,进一步稳定灾区物价。
今年是《价格法》颁布实施10周年,也是我省《价格管理条例》修订后实施10周年。8月中旬,省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省人大代表、市(州)人大常委会负责人组成执法检查组,分赴成都、德阳、绵阳、广元、雅安、阿坝6个市(州)及12个县(市、区)开展了重点检查。
“5·12”汶川特大地震发生后,全省各级政府及价格等相关部门第一时间下发对抗震救灾期间重要商品采取临时价格干预措施的通知。根据灾后重建的实际情况,对水泥、螺纹钢、商品混凝土等建材价格实施临时价格干预措施,对砂石、砖瓦等建材实行政府集中采购,与各援建单位建立了联系人制度;加强市场价格应急监测预警。及时调整增加与抗震救灾、与人民生活密切相关的价格监测预警品种,及时查处价格违法案件,确保了抗震救灾和恢复重建物价水平的基本稳定。
报告建议,全省各级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要采取多种措施,一手抓价格监督,完善建材、农资等灾区急需大宗商品临时价格干预办法、方式和实现途径,加强价格应急监测和预警,克服原材料价格、人工、运输费用上涨和需求超常增长等不利因素,严格控制价格上涨,尤其要针对阿坝等重灾区特殊的地理条件、运输成本较大等因素造成的建材等商品价格控制难度较大的问题,帮助他们研究提出解决问题的方案;一手抓帮扶,关心、扶持生产企业的生存和发展,确保全省特别是灾区建材、农资等重要商品价格基本稳定,全力支持灾后恢复重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