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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中市人大常委会人事任免名单

2008年8月28日巴中市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通过

中国人大网 www.npc.gov.cn日期: 2008-09-12浏览字号: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任 命:

  侯 斌为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

  李家明为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庭长;

  陈 华为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二庭庭长;

  杜 江为市中级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庭长;

  郭 徽为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庭庭长;

  乔 君为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执行局副局长;

  徐 锋为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

  李晓云为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

  李 俊为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

  何奇林为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

  王健宇为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

  袁 梅为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庭副庭长;

  邹 清为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庭副庭长;

  刘伯梅为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

  杨会华为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

  马 瑛为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

  袁 政为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

  免 去:

  唐明金的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局副局长、执行庭庭长职务;

  何长兴的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职务;

  冯 巍的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庭长职务;

  王廷甫的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职务;

  魏玉阳的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庭庭长职务;

  李 刚的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二庭庭长职务;

  李家明的市中级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长职务;

  陈 华的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职务;

  郭 徽的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职务;

  杜 江的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职务;

  李晓云的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职务;

  徐 峰的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职务。

  来源: 巴中人大网 2008-09-11
责任编辑: 李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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