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12月31日上午,市人大常委会召开第十二次主任会议。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刘明勇,副主任张保福、梁瑞林、张翠兰、张国彪、韩明瑞,秘书长李殿育,原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董宗祥出席会议。
会议讨论了市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对全市专项扶贫开发工作情况报告、全市宗教工作情况报告、全市刑事审判工作情况报告、全市刑事检察工作情况报告等四个专项工作报告的审议意见。
会上,刘明勇就进一步做好四个专项工作报告的审议意见整理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他指出,一要正确把握政治方向。这次审议的四项工作政治性、政策性较强,审议意见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和政策规定。二要充分反映常委会分组审议时大家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审议发言是形成审议意见的关键所在,要把审议发言的亮点、精髓部分集中起来,使审议意见具有较强的代表性、准确性和全面性。三要注重审议意见的操作性和可行性,力求文字精炼、表达准确,力求切合实际,便于“一府两院”及相关部门研究办理和落实。四要切实增强审议意见的实效性,使依法监督和有效监督有机结合,不仅对促进专项工作而且对全市实现科学发展都应发挥积极作用。(记者罗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