决定任命:
王清宪为山西省人民政府秘书长;
李宝卿为山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
洪发科为山西省经济委员会主任;
李东福为山西省教育厅厅长;
廉毅敏为山西省科学技术厅厅长;
杜玉林为山西省公安厅厅长;
李 洪为山西省国家安全厅厅长;
杨森林为山西省监察厅厅长;
马景龙为山西省民政厅厅长;
王水成为山西省司法厅厅长;
郑建国为山西省财政厅厅长;
张高宏为山西省人事厅厅长;
张 健为山西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厅长;
杜创业为山西省国土资源厅厅长;
王国正为山西省建设厅厅长;
段建国为山西省交通厅厅长;
潘军峰为山西省水利厅厅长;
孙连珠为山西省农业厅厅长;
耿怀英为山西省林业厅厅长;
王淑珍为山西省商务厅厅长;
张明亮为山西省文化厅厅长;
高国顺为山西省卫生厅厅长;
杨增武为山西省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主任;
郝志远为山西省审计厅厅长;
韩和平为山西省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山西省人民政府侨务办公室)主任。
原任上届山西省人民政府秘书长、厅长、委员会主任未经本次会议任命的,即予免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