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保护和改善水环境,诸城市人大常委会采取召开座谈会、听取汇报、察看现场、走访干部群众等多种方式,对《水污染防治法》贯彻实施情况进行了调查。在肯定成绩的同时,调查组针对《水污染防治法》贯彻实施中存在的问题,提出以下建议意见:
一是通过广泛开展内容多样、形式活泼的法律宣传活动,定期向社会公布主要饮用水源区的水质情况等措施,提高全民保护水资源、防治水污染的责任意识和忧患意识,唤起更多的公众关心、支持和保护我们赖以生存的水资源。
二是各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加强协调配合,强化队伍建设,加大执法力度,严肃查处偷排、漏排等各类水污染违法行为,确保环评制度、“三同时”制度执行到位,促进水污染防治工作迈上一个新台阶。
三是按照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饮用水源地保护的决议》和市政府有关决定,切实落实责任和措施,积极开展专项治理行动,进一步加大饮用水源地保护力度,确保饮用水安全卫生。
四是明确目标,加大投入,切实抓好工业污染、农业面源污染和生活污染的治理,加快城市污水处理设施建设进程,努力提高污水处理能力,实现发展经济与环境保护相统一。(曹爱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