莱芜市人大聘请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法律咨询员

中国人大网 www.npc.gov.cn日期: 2010-03-09浏览字号: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中国人大网讯 3月4日,莱芜市人大常委会聘请9名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法律咨询员,并颁发了聘任书。

对规范性文件进行备案审查,是地方人大常委会的一项重要法定职权。为提高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更好地发挥地方国家权力机关的作用,莱芜市人大常委会经过认真研究,从国家机关中遴选了9名从事法律工作、具有较深法律研究或一定工作经历、综合素质较高的优秀工作者作为法律咨询员,专门为人大常委会开展备案审查工作提供法律咨询服务。法律咨询员的主要职责:一是对规范性文件,从法律和相关专业方面进行审查,提出修改或补充建议;同时,对规范性文件的实施效果进行跟踪评价,及时发现文件执行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向市人大常委会提出予以审查、纠正的意见和建议。二是参与市人大常委会规范性文件的起草制定,承担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有关专题调研、咨询、论证等任务。三是协助上级人大常委会做好立法调研工作,为上级人大常委会的立法活动提供参考意见、建议。咨询员在市人大法制委的组织安排下,从实际出发,采取灵活多样、注重实效的活动方式开展咨询活动。(莱芜市人大常委会亓子荣 何金友 何鑫 李俊美)

来源: 中国人大网 责任编辑: 杨胜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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