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青岛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的提名,决定任命:
夏伟丽为青岛市人大常委会内务司法工作室主任。
免去:
夏伟丽的青岛市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职务;
宋海泉的青岛市人大常委会内务司法工作室主任职务。
根据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邹川宁的提名,决定任命:
姜秋杰为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
冷杰为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
逄明福为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
免去:
孙焕杰的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根据青岛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的提名,决定任命:
夏伟丽为青岛市人大常委会内务司法工作室主任。
免去:
夏伟丽的青岛市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职务;
宋海泉的青岛市人大常委会内务司法工作室主任职务。
根据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邹川宁的提名,决定任命:
姜秋杰为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
冷杰为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
逄明福为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
免去:
孙焕杰的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