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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人大对无居民海岛保护与利用进行立法调研

中国人大网 www.npc.gov.cn日期: 2008-08-22浏览字号: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中国人大网讯 最近,青岛市人大农业与农村委员会先后赴胶南、黄岛、即墨、崂山等市区对青岛市无居民海岛保护与利用管理条例进行了立法调研,实地察看了部分无居民海岛,分别召开了座谈会,听取市区有关部门和镇村有关同志的意见建议。委员们认为,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海洋资源利用活动不断升温,无居民海岛及其周围海域逐渐成为开发利用的热点,且大部分无居民海岛蕴藏着丰富的生物资源和旅游资源,具有重要的保护与利用价值。同时,由于缺少无居民海岛管理依据,擅自开发利用无居民海岛的现象时有发生,无居民海岛的管理工作亟待加强和规范,尽快制定一部地方性法规十分必要。

据了解,青岛管辖海域有无居民海岛56个,面积3.1平方公里。根据市人大常委会立法计划,今年8月下旬的市人大常委会会议将对《青岛市无居民海岛保护与利用管理条例(草案)》进行审议。自该条例被列入立法计划以来,市各有关方面作了比较充分的调查研究,《条例(草案)》确定了统一规划、保护为主、适度利用的原则, 对功能区划、申请审批、保护整治、处罚责任等进行了明确规定。根据立法程序,市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后将报省人大常委会批准。这将是继厦门、宁波之后我国地方城市制定的第三部关于无居民海岛的地方性法规。(青岛市人大常委会 白文涛)

  来源: 中国人大网 2008-08-22
责任编辑: 唐志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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