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新闻>>地方人大>>上海>>新闻报道

《上海市旅游条例修正案(草案)》促旅游业健康发展

中国人大网 www.npc.gov.cn日期: 2009-06-24浏览字号: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人大公众网6月23日消息: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十二次会议今天下午听取了《上海市旅游条例修正案(草案)》的说明及审议意见报告,并进行分组审议。常委会组成人员认为,《条例修正案(草案)》促进了旅游业为世博等重大节庆、赛事、会展活动提供服务,有利于促进旅游新业态发展,进一步规范了旅游经营行为,加强了对旅游者的权益保护。

 

分组审议现场

  据悉,世博期间上海预计将接待7000万游客,同时将有17个极端高峰日和48个周未高峰日,本地的旅游接待能力面临极大挑战。为满足骤增的旅游住宿服务需求,在充分利用现有宾馆酒店的住宿条件下,《条例修正案(草案)》新增了关于在重大节庆、赛事、会展活动期间组织“世博人家”等提供临时住宿的条款,规定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可以会同街道办事处、镇(乡)人民政府和有关行政管理部门组织家庭等提供临时住宿服务,相关标准由市质量技监行政管理部门会同市旅游、公安行政管理部门制度。

  近年来,因自然灾害、旅游车船事故等原因引发的旅游纠纷、旅游安全事故呈上升趋势,为规范旅游市场秩序,《条例修正案(草案)》对旅游合同做了进一步明确,增加规定因航空、铁路原因影响行程的处理,以及发生不可抗力后合同的处理等事项应当在合同中载明,以减少因合同约定不明而产生纠纷。同时,还增加了适用旅行社质量保证金的情形,明确旅行社质量保证金除可用于旅行社违反旅游合同约定侵害旅游者合法权益的情形外,还可用于旅行社因解散、破产以及其它原因造成旅游者预交旅游费用损失的情况。

  委员们在分组审议中指出,目前沪上旅游市场还存在良莠不齐、鱼目混珠等现象,旅游者被强制购物、旅行社不按合同标准提供相关服务的案例时有发生,应在条例修正中强化对旅游市场的管理,加大对旅游者权益保护,以此促进本市旅游业的良性发展,推进政府管理水平的提升,使上海成为旅游者的天堂,成为旅游者权益保护工作做得最好的城市之一。(沈燕)

  来源: 上海人大公众网2009-6-24
责任编辑: 余晨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