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六届人大常委会于2009年6月18日举行第16次会议,会议根据姚荣民院长的提请,决定:
任命王启扬同志为宝山区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
免去王国新同志宝山区人民法院审判员、审判委员会委员、副院长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