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名单(13届10次)
免去吕国强的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任命黎淑兰为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民事审判第三庭庭长、审判员,免去其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民事审判第五庭庭长、审判员职务;
任命肖晚祥为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
任命钱光文为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三庭副庭长、审判员;
任命陈佳玉、张永红为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员;
免去刘扣怀的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任命吴薇为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审判员,免去其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审判员职务;
任命朱丹为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五庭庭长、审判员,免去其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三庭副庭长、审判员职务;
免去蔡绍祥的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职务;
免去王珊的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四庭副庭长职务;
任命刘力为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
任命唐龙生为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立案庭庭长,免去其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庭副庭长职务。
任命徐燕平为上海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
任命杨恒进、廖振华、王永兵、孙军、刘晶、吴峻、荆忠为上海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任命潘建安为上海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免去其上海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检察员职务;
任命王明俊为上海市四岔河农场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
任命刘金泽为上海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检察员;
免去龚培华的上海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
免去谭滨的上海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检察员职务;
免去王洋的上海市四岔河农场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