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4月29日上午,区十四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19次会议。常委会主任刘雅琴主持会议、副主任范本上、姜翠、鲁德喜、邱华云及委员共25人出席了会议。
会议接受卞百平同志辞去长宁区区长职务,乔志刚同志辞去长宁区副区长职务的请求;决定任命李耀新同志、杲云同志为长宁区副区长;根据区人大常委会第33次主任会议的提名,决定李耀新副区长为长宁区代理区长。
会议还审议和通过了其他人事任免事项,任命钱雪娃同志为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免去朱建江同志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职务。任命张振东同志为区人民法院立案庭庭长,葛珍明同志为区人民法院执行庭庭长,金练红同志为区人民法院民三庭庭长,张杨同志为区人民法院审判员,免去丁正民同志区人民法院执行庭庭长职务。
会议审议和通过了区人大常委会侨民宗工作委员会、预算工作委员会组成人员名单。任命黄国庆同志为区人大常委会侨民宗工作委员会主任,吴同兴同志为区人大常委会预算工作委员会主任,易继平同志为区人大常委会侨民宗工作委员会副主任,臧绮和王俊豪两位同志为区人大常委会预算工作委员会副主任。
会议审议和通过区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终止区人大代表资格的报告。会议决定,因工作变动等原因,终止马以宏、孙万清、贾炜等10位同志区人大代表职务。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区政府办公室关于代表书面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会议认为,区人大常委会和区政府高度重视代表书面意见办理,各承办部门认真负责,办理工作较有成效。会议要求,区政府进一步加强对代表书面意见办理的跟踪督办,完善办理工作的回访制度,抓好闭会期间书面意见办理工作,增强办理工作的实效性。区人大常委会应继续结合代表和选民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梳理确定重点督办件,抓落实,抓推进,并对代表的反馈结果,进行综合分析,提高督办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会前,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党组书记钱雪娃还向区人大常委会通报了一季度长宁区经济运行情况。
区委书记卞百平、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戴国建,区人大常委会办事机构和工作机构负责人,区人民法院、区政府办公室和有关部门负责人,新泾镇人大以及部分区人大代表列席了会议。(潘轶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