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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山区人大常委会关于任免张建国等同志职务的通知

中国人大网 www.npc.gov.cn日期: 2009-05-05浏览字号: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上海市金山区人民法院:

    金山区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于2009年4月29日审议决定:

    任命张建国为金山区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

    任命奚利强为金山区人民法院审判员;

    任命姒 勇为金山区人民法院审判员;

    任命卫亚东为金山区人民法院审判员。

    免去陈国友金山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三庭庭长职务;

    免去张永红金山区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金山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二○○九年四月二十九日

  来源: 金山人大网2009年5月5日
责任编辑: 余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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