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日至8日,2010年西部地区人大内务司法工作座谈会在西藏拉萨召开。内蒙古、广西、重庆、四川、贵州、云南、陕西、甘肃、青海、宁夏、新疆、西藏以及北京等省(区、市)人大常委会的有关领导同志和内务司法委员会的负责同志出席了会议。座谈会上,西藏自治区党委副书记、自治区人大常委会主任向巴平措同志致辞,西藏自治区副主席兼秘书长官蒲光同志向与会代表介绍了西藏自治区经济社会发展情况,西部地区12省(区、市)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的负责同志作了交流发言。
省人大常委会秘书长蔡德贵、省人大内司委副主任委员尼玛太参加了会议。
会议以“西部大开发十年与人大内务司法工作”为主题,深入交流了西部大开发战略实施10年来,西部各省(区、市)人大内务司法工作支持和促进西部大开发取得的成功经验和有益做法,积极探讨了人大内务司法工作如何进一步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依法履职、开拓创新、继续把西部大开发推向前进的新思路和新举措。
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内务司法委员会主任委员黄镇东同志莅临指导会议,并就加强和改进人大内务司法工作,为推进西部大开发战略作贡献作了重要讲话。他指出:西部地区人大内务司法工作要服务国家工作大局,紧紧围绕深入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确定工作重点,加大对事关社会和谐稳定、事关改善和发展民生、事关群众合法权益的问题的研究,保证宪法和法律得到正确实施,保证行政权和司法权得到正确行使,保证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得到尊重和维护,促进经济社会更好更快发展;要着眼社会公平正义,推进社会矛盾化解,推进社会管理创新,促进依法行政和公正司法,促进民生和特殊群体权益的改善和保障;要忠实履行使命,加强对人大工作理论问题的研究,加强对实践经验的总结,加强各地之间的交流学习,促进工作方式的规范和创新,敢于和善于把法律有规定、但过去少有实践的监督形式用起来,以创新促进提高工作实效。
会议通过研讨和交流,达到了开阔思路、加深了解、增进友谊、共同提高的目的。
(青海人大内司委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