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上午,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举行第一次全体会议。
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吴一微,副主任李岳清、韩钊、吕景瑞、邢燕菊、吴安俊和秘书长宋晓刚和常委会委员共 32人出席会议。市委常委、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薄连根,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李宪法,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云布俊,市人大常委会各部门、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及旗县区人大常委会负责人和特邀的市人大代表、市人大有关部门委员会委员列席会议。
会议首先通过了会议议程。
会议听取了市人大法制委主任委员刘文智作的关于《呼和浩特市城乡规划条例(草案)》审议结果的报告;听取了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副主任张跃华受主任会议委托作的关于《呼和浩特市人大常委会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办法(草案)》的说明和关于《呼和浩特市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办理办法(修订草案)》的说明;听取了市人民政府民族事务委员会主任荣霖森受市人民政府委托作的关于全市少数民族聚居村人畜饮水情况的报告;听取了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李晓东受市人民政府委托作的关于给予旧城区和城中村改造特殊优惠政策的议案办理情况的报告;听取了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李宪法作的关于修改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贯彻执行情况的报告;听取了市人大常委会选举任免联络工作委员会主任牟敏华作的关于督办市十三届人大二次会议代表提出的议案及建议、批评和意见情况的报告;听取了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主任委员吕景瑞作的关于补选代表的代表资格审查报告;听取了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薄连根作的关于提请决定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议案的说明;听取了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李宪法作的关于提请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议案的说明;听取了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云布俊作的关于提请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议案的说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