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接受王玉璞辞去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请求的决定

(2009年8月27日 乌海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通过)

中国人大网 www.npc.gov.cn日期: 2009-09-09浏览字号: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选举法》的有关规定和本人的辞职申请,乌海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决定:同意接受王玉璞辞去自治区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的请求,报自治区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

  来源: 乌海人大网 2009-09-08 责任编辑: 唐志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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