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任命马天芳为宁夏回族自治区人大常委会民族宗教外事侨务工作委员会副主任。
二、免去谭晓云、冯淑秀的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三、任命陶友谊、马国武、赵红香、李伟茂、张炜、马辉、王平选、纳彬、王凤麟为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