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宁夏回族自治区人大常委会2008年度监督工作计划,拟在近期召开的自治区人大常委会上听取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群众基本生活必需品价格监管工作的专项报告。自治区人大常委会财经工作委员会为配合常委会做好该项议题的审议工作,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对我区群众基本生活必需品价格监管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一、征集内容:群众基本生活必需品是指与群众日常生活关系最为密切,其价格变动对群众生活影响较大、群众反应比较敏感的重要消费品和部分服务价格。此次征集意见建议的主要内容为:1、我区粮食、食用植物油、牛羊肉、猪肉及其制品,牛奶生产、批发和零售企业的价格行为;2、重要农副产品和畜产品生产、运输、屠宰、销售过程中的各种行政事业性、服务性收费行为;3、属于地方政府定价或政府指导价的部分公用事业和服务(供水、天然气、石油液化气、供热、交通运输)价格政策的执行情况。
二、征集时间:2008年8月5日至9月5日。
三、征集办法: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采取书面或者电子邮件的方式,将对前述内容的意见和建议按下列地址(邮址)寄(发):
1、书面邮寄地址:银川市贺兰山中路266号 自治区人大常委会财经工作委员会,邮编:750011。
2、电子信箱:nxrdcjw@yahoo.cn。
我们将认真收集、整理和反映所提的意见和建议,欢迎来信来件,谢谢!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大常委会
财经工作委员会
2008年8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