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8日,市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二十六次主任会议。市人大常委会主任赵长义主持会议并讲话。会议决定,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于2月5日举行,会期一天。
会议听取了关于市人大常委会2010年工作要点和监督工作计划起草情况的汇报;听取关于市人大常委会2010年立法计划执行安排情况的汇报,并原则通过了市人大常委会2010年立法计划;听取了关于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议题准备情况的汇报。会议决定于2月5日举行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会期一天,会议安排听取和审议的议题是:审议沈阳市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2010年工作要点(草);其他。
赵长义在会上讲话。他说,市人大常委会2010年工作要点是常委会全年工作的指导和纲要,希望各专门委员会继续做好修改工作,并结合工作要点谋划和安排好相关工作,确保与常委会全年工作的有效衔接。
赵长义说,今年市人大常委会将坚持“针对问题立法,立法解决问题”的理念,在立法事项的确定上,更加贴近广大民众的需求和要求,改变以往部门立法的倾向,努力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创造良好的民主法制环境。全年计划安排正式立法项目十件,内容更加突出民生,坚持“开门立法”,既考虑政府的意见,也集中了代表的意见,同时广泛吸纳了人民群众的需求,最大限度地兼顾不同群体的利益诉求;对于计划安排的三件预备立法项目,各专门委员会要抓紧调研,创造条件,待项目成熟之后提请常委会会议审议,为明年立法工作做好准备。
赵长义指出,立法工作是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受到社会各方面的广泛关注,相关专门委员会要继续努力工作,在工作实践中勇于创新,在立法工作中要以人大常委会为主导,尝试委托中介机构起草地方性法规草案等方式,把沈阳市立法工作事项安排得更加合理有效。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李宝权、初立生、徐璐、连加诚、温贵纯、宋铁瑜,秘书长张宁出席会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