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人大常委会立法促振兴

中国人大网 www.npc.gov.cn日期: 2010-01-25浏览字号: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沈阳晚报讯 (记者高晓红)今年,辽宁省人大常委会将抓紧制定关于沿海经济带建设条例等多部地方性法规,并对现行有效地方性法规进行一次集中清理,做好修改、废止工作。1月24日,省十一届人大三次会议第二次全体会议上,省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中提出了今年的立法工作计划。

  报告提出,2010年省人大常委会将抓紧制定关于沿海经济带建设、水能资源开发利用、小作坊生产加工食品安全监督、牛河梁遗址保护、中介组织管理、邮政管理、会计管理、边防管理等地方性法规。对现行有效地方性法规进行一次集中清理,做好修改、废止工作,及时批准报请批准的地方性法规和自治条例、单行条例。进一步提高立法质量,为实现全面振兴新跨越提供法制保障。

  去年,辽宁沿海经济带开发建设上升为国家战略,为辽宁加快发展提供了历史性机遇。为保障这一重大战略的有效实施,省人大常委会积极推进辽宁沿海经济带建设条例的制定,在深入调研论证的基础上进行了一审。

  2009年,省人大常委会扎实推进年度立法计划的实施,全年共制定、修改地方性法规11件,批准地方性法规和自治条例、单行条例27件,如《大伙房水库输水工程保护条例》,为确保大伙房水库输水工程及供水安全提供了保障。系统汇编了30年地方立法成果,为辽宁老工业基地全面振兴做出了积极的贡献。

  来源: 辽宁晚报 2010-01-25 责任编辑: 沈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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