鞍山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人事任免名单

(2009年12月11日鞍山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通过)

中国人大网 www.npc.gov.cn日期: 2009-12-14浏览字号: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决定任命:

    崔明钢为鞍山市水利局局长。

  任命:

  李文范为鞍山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一庭庭长;

  李伟为鞍山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二庭庭长;

  钱雷为鞍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

  乔军为鞍山市中级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庭长;

  董洪岩为鞍山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一庭庭长;

  张晓伟为鞍山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二庭庭长;

  杨俊福为鞍山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一庭副庭长;

  张代勇为鞍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

  李群为鞍山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三庭副庭长;

  齐志斌为鞍山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三庭副庭长;

  张军为鞍山市中级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副庭长;

  张辉为鞍山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一庭副庭长。

  免去:

  李继军的鞍山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一庭庭长职务;

  刘振涛的鞍山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二庭庭长职务;

  吴世钢的鞍山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一庭庭长职务;

  李伟的鞍山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一庭副庭长职务;

  于德水的鞍山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二庭副庭长职务;

  钱雷的鞍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职务;

  董洪岩的鞍山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职务;

  乔军的鞍山市中级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副庭长职务;

  张晓伟的鞍山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一庭副庭长职务;

  王守范的鞍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级审判员(副局级)、审判委员会委员职务。

  来源: 鞍山日报 2009-12-12 责任编辑: 沈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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