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日报讯(记者霍红、通讯员王萌)6月29日、30日,沈阳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十一次会议。市人大常委会主任赵长义、副主任李宝权分别主持两次全体大会。
会议审议通过了《沈阳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条例》,待提报省人大常委会审议批准后实施,对《沈阳市防御雷电灾害条例(草案)》进行了二审。会议审议通过了《沈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关于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的规定(修订)》、《沈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人事任免办法(修订)》;听取审议并通过了市政府关于我市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宗教事务条例》和《辽宁省宗教事务条例》情况的报告。会议补选关锡友、牟景旭、何西斋为沈阳市出席辽宁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选举结果将报省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审查。会议还进行了人事任免事项。
赵长义指出,我们要从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推进沈阳老工业基地全面振兴的战略高度,充分认识发展职业教育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要建立健全职业教育发展的经费保障机制,切实落实好各项政策措施;完善职业教育管理体制,增强办学特色和活力;大力加强“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形成合理的人才流动机制;加大宣传力度,积极营造关心、支持职业教育发展的舆论氛围。
赵长义指出,要深入贯彻实施《宗教事务条例》,切实做好新形势下的宗教工作,使宗教工作更好地服务于全市振兴发展的工作大局。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徐璐、连加诚、温贵纯、宋铁瑜,秘书长张宁参加会议,副市长王玲、戴均良,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卞富学、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李丰,10名省、市人大代表列席会议,10名公民旁听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