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1日,市人大常委会主任赵长义主持召开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主任会议。
会议听取了市政府关于沈阳市审计工作情况的汇报。2008年以来,共审计监督各类单位(项目)107户,查出违规金额10.34亿元,管理不规范金额11.8亿元,促进增收节支2.68亿元。
赵长义说,近年来,我市两级审计机关切实加大了对财政预算执行、专项资金、民生工程、重大项目、经济责任等重点领域的审计监督力度,在规范全市财经秩序、优化经济发展环境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
赵长义指出,审计机关要密切关注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关注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问题。一要进一步加强预算执行审计,着力提高财政绩效水平。围绕资金分配和预算管理这条主线,从源头上把好财政资金的分配、管理和使用。二要更加关注保增长、扩内需政策措施的贯彻落实情况,把工程建设规模较大、财政性资金投入较多、社会关注度高、群众关心的重大建设项目和固定资产投资作为审计重点。三要更加关注民生问题,加强对民生保障资金的审计。四要进一步强化对权力的监督和制约,稳妥推进经济责任审计。采取有效措施,加快推进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
会议听取了关于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议题准备情况的汇报。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拟于6月29日举行,会期一天半,拟审议《沈阳市防御雷电灾害条例(草案)》(二审);审议《沈阳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条例(草案)》(三审);审议《沈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关于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的规定(修订草案)》;审议《沈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人事任免办法(修订草案)》;听取审议市政府关于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情况的报告;听取审议市政府关于贯彻实施《国务院宗教事务条例》和《辽宁省宗教事务条例》情况的报告;人事任免事项;补选沈阳市出席辽宁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李宝权、徐璐、连加诚、温贵纯、宋铁瑜出席会议,常务副市长顾春明列席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