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抚顺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八次会议

中国人大网 www.npc.gov.cn日期: 2009-04-30浏览字号: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中国人大网讯  4月29日,抚顺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八次会议。会议由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孟凌斌主持,副主任马克猛、李永立、姚启、米志芳,秘书长张卓出席会议。副市长刘诗,市法院副院长栾德翔、市检察院检察长徐志飞,县区人大常委会负责同志以及7名人大代表列席会议。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人民检察院关于反贪污贿赂工作情况的报告,审查和批准了市人民政府关于抚顺市调整2009年预算的报告及抚顺市2009年本级预算调整方案,修改了《抚顺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议事规则》,通过了人事任免事项。

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孟凌斌在讲话中指出,检察机关要注意办案能力建设,敢于碰硬、敢于叫真,继续以大案要案为重点,加大案件的查处力度,有力惩处和震慑犯罪。对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案件,对影响发展、损害民生的案件,要一查到底,严厉打击,绝不姑息迁就。要防止办人情案和关系案,注意树立检察机关风清气正的良好形象。

孟凌斌说,市人大常委会这次按照预算法的规定,对市本级预算的调整方案预以审查批准。预算是由人代会批准的,不能随意更改,今后要继续坚持依法理财,确需调整的,也要按照预算法的要求,由市人大常委会按照法定程序审查批准,以确保预算的严肃性。这次分配给抚顺市的国债资金数额比较大,将来要还本付息,其收支必须按国务院的要求,严格按预算管理。要坚持办大事,解难题的原则,把宝贵的资金用在中央要求的项目上,用在市改革发展最急需的项目上,用在最能调动消费需求的项目上。

孟凌斌最后强调,常委会议事规则,是常委会的一项基本工作制度。监督法实施以后,市人大常委会原有的议事规则与监督法的一些规定不一致,需要进行修改。这次会议,我们对照监督法和刚刚修订的省人大常委会议事规则,对市人大常委会的议事规则进行了修改,做了一些规范和调整,使之与法律法规相一致。今后,我们还要根据人大工作的实际需要,加快制度建设步伐,不断推进常委会工作制度化和规范化。(抚顺市人大常委会 付顺)

  来源: 中国人大网 2009-04-30
责任编辑: 唐志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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