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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人大常委会分组审议城市社区医疗卫生服务和台湾同胞投资保护法贯彻情况汇报

辽宁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

中国人大网 www.npc.gov.cn日期: 2008-09-25浏览字号: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辽宁日报讯 记者谢文君报道 9月24日,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对省政府关于全省城市社区医疗卫生服务工作情况的报告、关于我省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台湾同胞投资保护法》情况的报告进行了分组审议。

  在审议省政府关于全省城市社区医疗卫生服务工作情况的报告时,常委会组成人员认为,近年来,全省各级政府认真采取措施,把城市社区卫生服务工作作为一项民生工程抓紧、抓好,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从总体上看,我省社区卫生服务体系建设仍处于初创阶段。社区卫生服务发展与人民群众基本卫生服务需求和国家确定的目标都存在一定差距。常委会组成人员认为,社区卫生服务工作是一项关系民生的重要工作,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科学定位、整合资源、创新机制、稳步推进。要研究、制定鼓励和引导参保居民在社区首诊的医疗保险配套优惠政策,逐步引导参保居民“小病在社区,大病在医院,康复回社区”。要重视和解决全省社区卫生服务发展不平衡问题,采取各项措施,缩小落后地区与先进地区之间社区卫生服务发展的差距。要完善社区卫生服务管理体制和机制,保证和坚持社区卫生服务的公益性,使社区卫生服务真正达到便民、惠民、优质、高效的目标。

  常委会组成人员在审议省政府关于我省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台湾同胞投资保护法》情况的报告时指出,认真贯彻实施台胞投资保护法,切实维护在我省台胞的合法权益,对增强我省对台经济工作综合实力,促进祖国和平统一和辽宁的振兴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虽然我省在不断改善投资环境、保护在辽台商的合法权益方面做出了不懈的努力,但也存在着对台商和台企的司法保护力度不够,司法不公现象及台企融资、用工难等急需解决的问题。委员们提出,要有针对性地在涉台部门及执法人员中进行台胞投资保护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要对台资企业给予更灵活的政策扶持,营造公平、公正、诚信、高效、务实的投资环境。各地各部门要增强服务意识,提高依法治政水平。常委会组成人员还建议,建立经常性的与台商联系和沟通的渠道,及时了解和掌握台商的诉求,使现有的工作机制更便捷、更有效地发挥作用。

  当天,常委会组成人员还对《大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若干规定》、《大连市人大常委会关于修改〈大连市引水供水工程设施保护条例〉的决定》、《鞍山玉佛山风景名胜区条例》、《抚顺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条例》和《抚顺市节约用水条例》进行了分组审议。

 

  来源: 辽宁日报 2008-09-25
责任编辑: 沈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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