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6日,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五次会议。会议由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怀忠民主持,副主任王承敏、鞠文华、田树军、钱忠杰、陈利民,秘书长刘文健出席会议。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肖盛峰代表市政府作人事任免情况说明,副市长张继先、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李威、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娄玉华、大连海事法院院长王永奎列席会议。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大连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我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情况的报告》,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提请审议〈大连市城市市政设施管理条例修正案(草案)〉的议案》、《关于我市市区医疗卫生体系建设情况的报告》,听取和审议市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关于市十四届人大一次会议主席团交付财政经济委员会审议的代表议案审议结果的报告》、环境资源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市十四届人大一次会议主席团交付环境资源城乡建设委员会审议的代表议案审议结果的报告》,进行人事任免。会议指出,《大连市城市市政设施管理条例》于1992年制定,2001年进行了修订。《条例》的实施,对于提高我市市政设施功能,完善市政设施建设、维护和管理工作都发挥了重要作用。但随着城市建设的迅速发展,在市政设施管理工作中出现了一些新情况和问题,为进一步加强市政设施的规划建设、监管养护,明确市政设施产权归属、维修职责,规范城市道路设施维修、挖掘及行政审批与监管,更好地维护市政设施正常运行和发挥现代化城市功能,进一步补充和完善相关内容和规定,对《条例》进行再次修改是十分必要的。新修订的《条例》将从我市实际出发,彻底解决原《条例》管理中的欠缺和滞后问题。

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五次会议
萧盛峰副市长作人事任免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