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8日召开的吉林省法院人大代表工作会议上,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聂文权强调,要进一步加强法院人大代表工作,更好地接受人大监督,充分发挥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和人大代表依法履行监督职责,增强监督实效,不断改进法院工作,全面提高法院审判工作公信力,努力开创全省法院工作新局面。
聂文权指出,法院人大代表工作,是法院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必须充分认识法院人大代表工作的重要性,增强做好人大代表工作的使命感和责任感。
聂文权强调,要明确法院人大代表工作内容,推进人大代表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建设。要完善协助人大常委会组织开展视察、检查和调查法院工作的制度。要进一步改进邀请人大代表监督重大案件审理的制度。要进一步完善办理人大代表批评、意见和建议的工作机制,进一步完善向人大代表通报法院重大工作事项制度,进一步完善人大代表工作日常联络工作机制,进一步完善人大代表来访接待制度和法院走访和采访人大代表制度,确保信息渠道迅捷畅通,保障人大代表及时准确地了解和监督法院工作。
聂文权要求,各级人大常委会要高度重视和支持法院做好人大代表工作,切实抓紧抓好。各级人大代表要积极参加人大和法院组织的各项活动,认真履行职责,客观评价法院工作,在充分肯定法院工作成绩的同时,多对法院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省法院院长张文显在会上讲话,他强调,全省各级法院要增强坚持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自觉性,提高对人大代表工作的认识,高度重视人大代表工作,进一步加强领导,加大工作力度,最大限度地扩大和落实审判公开、执行公开,保障人大代表和人民群众对司法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努力把人大代表工作提高到一个新水平,将“人民法院对人大负责、受人大监督”的宪法精神落到实处。(郭春雨 杨宜中 于淞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