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大监督工作是在继承中不断创新,在创新中不断发展的。南昌市西湖区人大常委会在依法履职的过程中,在认真贯彻落实监督法原则的基础上,紧扣选好监督议题、搞好调查研究、提高审议质量、依法有效监督等环节,提高监督水平,不断创新工作思路和方法。
一、规范程序 选好监督议题
准确选好监督议题,避免监督工作的随意性和盲目性。南昌市西湖区人大常委会在确定的监督议题时,贯彻抓大事、议大事的原则,用规范的程序确保议题的准确性。
规范议题收集程序。南昌市西湖区人大常委会提前把审议议题在区人大代表小组活动时进行讨论和征求意见,议题主要针对在执法检查、调查研究中发现的突出问题;代表提出的建议、批评和意见集中反映的问题;人民来信来访集中反映的问题等等。人大办公室建立了相应的收集反馈机制,为区人大常委会开展专项监督提供原始素材。
规范议题筛选程序。努力把握好“三个重点”,对议题进行筛选:把涉及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作为审议重点;把法律、法规贯彻实施情况作为审议重点;把群众切身利益以及社会普遍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作为审议重点。使监督具有更高的社会价值,实现监督效益的最大化。2008年南昌市西湖区人大常委会把加强对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财政预算、政府民生工程、城市建设、社区文化、学校标准化建设等工作监督作为重点来抓。计划听取和审议《区政府关于西湖区2008年控制人口增长计划目标的议案》、《区政府关于人民调解工作情况的汇报》、《区法院关于民商事案件审判工作情况的汇报》等,着眼于营造公正廉洁的执法环境、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推进司法公正。
二、改进方法 搞好基层调研
调查研究是密切联系群众的重要手段,是创新人大工作方法的基本途径,是提高审议质量的前提。
调研工作精心准备。南昌市西湖区人大常委会年初精心确定调研内容,详细制定的调研计划。成立了调研组,成员由人大常委会领导、相关工委委员组成,并邀请有关专业人大代表参加。2008年6月,西湖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下发《关于听取和审议区人民政府城镇居民医疗保险专项工作报告的通知》,协调各单位和部门有关人员共同参与调研。调研组深入学校、医院、社区等单位,倾听人民群众的意见和呼声,综合运用实地考察、走访群众、开座谈会、听取汇报、问卷调查等多种方法,严格依据法律程序办事,真正把情况摸清,把问题找准,拓宽调研渠道,掌握详实的第一手材料,认真研究,从而提出有针对性的意见和建议。
调研报告认真撰写。调研报告是通过调查形成地研究成果,要实事求是地提出问题,全面准确地分析问题,如实反映实情,作出切合实际的结论。2008年4月,西湖区人大组织部分常委会委员和区卫生局执法人员对西湖区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情况进行了检查。检查组不打招呼,深入到南昌独一处酒家、洪客隆中山路分店等处,实地检查贯彻实施《食品卫生法》的情况,查看了相关文件资料,询问了相关问题,为人大开展卫生监督工作提供真实可靠的依据。常委会委员通过调研,认真撰写调研报告,使审议工作审在关键处,议在点子上,增强了审议效果。
三、多措并举 提高审议质量
人大常委会的监督工作,最终要通过召开人大常委会会议集体作出决议、决定或形成审议意见的方式来实现,审议质量的高低直接影响到监督效果。为此,南昌市西湖区人大常委会认真做到以下几点:
明确审议要求。西湖区人大常委会严格贯彻执行《监督法》,坚持材料提前送达制度,保证常委会组成人员有充足的时间仔细审阅,认真分析,做好发言准备。要求每位组成人员所提审议意见要实事求是,坚持客观公正,既讲成绩,又指出存在问题,分析原因,寻求解决问题的对策。
充分发扬民主。积极引导常委会委员大胆行使职权,在会议上畅所欲言,各抒己见,敢于表明自己的观点。我们还邀请有专业知识的人大代表列席和群众代表旁听常委会会议,让他们对“一府两院”工作的有关议题充分发表意见和建议,为常委会正确决策提供科学的依据。
注重提高发言质量。常委会采取每次明确几位中心发言人的做法。要求中心发言人的发言力求有针对性、代表性,客观、公正,富有说服力和影响力,所提建议要符合实际,便于操作。2008年5月,西湖区人大常委会在审议区环保局对辖区环境保护工作时,委员们既肯定了区环保局对加大辖区范围内的环境监督管理,保护好环境,防止环境污染所取得的成绩。又提出了要加大环保宣传,增强群众环保意识;加强理论学习,提高执法人员的业务水平;加大政府投入,改善硬件设施等建议,得到区环保局诚恳接受,并认真进行了整改,推进了区环保局的工作。
四、相互结合 依法有效监督
南昌市西湖区人大常委会在监督的实践中,做到既敢于监督,又善于监督,并讲究方法, 注重相互结合,依法有效进行监督。
工作监督和法律监督相结合。法律监督是指对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等实施的监督。工作监督的内容涉及面则比较广泛,它包括执行国家方针、政策、法令、政令的情况等。监督“一府两院”的工作是地方人大常委会的重要职权,要正确地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权力,认真行使监督权,仅仅有法律的原则规定是不够的,还要根据实际工作经验,依据宪法和法律的原则及精神,制定出符合实际的法律监督制度和工作监督制度。西湖区人大牢固树立法律至上的观念,机关人员带头学法,严格执法,做好对规范性文件的审查,通过工作监督与法律监督,向上级人大提出修改完善相关法律的建议。今年西湖区人大常委会还正式启动对驻区垂管行政执法部门的监督,涉及西湖区行政执法分局、区国土资源分局、区质量技术监督分局、区国税局、区地税局、区工商局等10个部门。区人大和以上执法部门加强了相互间的联系,互通情况,更好地发挥人大常委会的监督作用,保障宪法和法律、法规的贯彻执行,减少了工作失误,推进了区域经济和社会更好更快发展。
全面监督和重点监督相结合。开展工作述职,进行全面监督。每年年底,西湖区人大常委会对“一府两院”人大任命的组成人员进行工作述职,听取汇报,对存在的问题提出批评、意见和建议,并要求限期整改。对信访案件督办,进行重点监督。对群众来信来访中反映比较重要、多次重访、办理比较困难的信访件,安排常委会领导重点接访,抓好落实工作,及时解决了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化解各类矛盾。
初次监督和跟踪监督相结合。西湖区人大常委会在对有关部门进行监督检查、提出整改建议以后,还要进行跟踪检查,增强超前意识和整体意识,逐步摆脱事后监督的传统束缚,确保常委会审议意见落到实处。西湖区从2005年起开展了“人大代表进社区活动”,接待居民群众,直接听取群众对城市建设和管理、社会治安、权益保障等方面的反映。对群众反映的问题,由政府有关部门负责人现场答复处理意见和措施,区领导提出办理要求,区人大代表跟踪督办,处理结果由区人大代表在处理单上签署评价意见。对人大代表评价为“不满意”的事项,退回政府有关部门重新办理,促使这项工作收到较好效果。三年来,西湖区开展“人大代表进社区活动” 共16次,解决居民反映的问题1212件,得到了群众认可。
南昌市西湖区人大监督工作任重而道远,人大常委会要贯彻落实好《监督法》,提高监督实效,行使好监督权还需要不断加强自身建设,提高机关人员履职水平和执政能力;坚持走群众路线,发扬民主,充分发挥新闻舆论、人民群众等社会各界的监督,提高监督水平,创新工作方法,使人大监督工作在广度和深度取得更佳的效果。
(南昌市西湖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万家帮)